挖貝網(wǎng) 11月13日消息,ST飛尼(430700)未因按合同約定,向天津市邦兆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邦兆科技”)銷售區(qū)域的客戶銷售產品,構成違約。邦兆科技遂提起訴訟,要求返還押金、提成款等費用。
2010年7月31日,ST飛尼與邦兆科技簽訂了《代理協(xié)議書》,協(xié)議約定,委托邦兆科技在除已開展業(yè)務的5省市外,開展業(yè)務,銷售抑爆材料。如ST飛尼直接或通過其他方式向邦兆科技銷售區(qū)域客戶銷售產品,則ST飛尼支付違約金。
協(xié)議簽訂后,邦兆科技向ST飛尼支付了100萬元押金,隨后按照協(xié)議約定開展工作,共完成了近3000萬元的銷售額。按約定ST飛尼應向邦兆科技支付提成款共705.70萬元,后ST飛尼未給邦兆科技結算提成款,并且100萬元押金僅返回60萬元。
同時,ST飛尼在協(xié)議存續(xù)期間,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向邦兆科技銷售區(qū)域的客戶銷售了產品,銷售額達1184萬元,屬于違約。邦兆科技遂向北京市懷柔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邦兆科技請求法院依法判決,ST飛尼立即返還押金并支付違約金,提成款合計2248.32萬元。
資料顯示,案件審理過程中,因本案相關事實涉嫌經濟犯罪,已立案偵查,且尚在偵查過程中,故市懷柔區(qū)人民法院作出2月2日作出本案應中止審理的裁定。
案件進展情況(挖貝網(wǎng)wabei.cn配圖)
2018年11月8日,ST飛尼收到《民事裁定書》,對其名下價值600萬元的財產進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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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飛尼表示,公司近日查詢銀行賬戶獲悉,公司銀行賬戶已被凍結,對日常經營活動和財務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將積極應訴,爭取早日消除法律糾紛。公司將根據(jù)本案后續(xù)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ST飛尼《2018年半年度報告》顯示,上半年營收為152.66萬元,凈利潤虧損59.51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xiàn)金流量凈額為16.89萬元。同時,貨幣資金為72.87萬元。
ST飛尼主要從事抑爆材料的生產、安裝及后續(xù)服務提供企業(yè)。通過經銷與直銷兩種方式開拓業(yè)務,收入來源是抑爆材料產品的銷售、安裝及后續(xù)服務收費。
來源鏈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7/2017-03-23/1490270103_206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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