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泉組合,據說陳羽凡更關注音樂本身,算是內務,胡海泉更熱衷于營銷,算外務,所以我在“音樂互聯網投資微信群”偶遇胡海泉,就不足為奇了。聽業(yè)內人說,羽泉組合已投了數個移動互聯網項目,并且在持續(xù)觀察是否有值得投的音樂產品。我向他遞出采訪邀約,當得知我是i黑馬的記者,他很快就答應了采訪,于是我們在東四環(huán)的一家咖啡廳開聊。
他做創(chuàng)投很認真,不是玩票
明星做投資,最有名的就是吳宗憲了,吳宗憲跟曾志偉一樣喜歡做投資,除了投資大樓,也曾投資餐廳、健身房和唱片公司、LED燈等,版圖多元化,可惜投資多數以失敗告終,屢戰(zhàn)屢敗,這絕對真愛。明星做創(chuàng)投有短板,對資本運作,商業(yè)操盤并不了解,比如姚明投資音樂網站巨鯨網,目前已成小敗局。所以有專家建議明星做投資,最好集中在房地產、餐館、潮牌店等領域,一是為風險低,二是行業(yè)門檻較低,三是能夠借助自身品牌號召力。
采訪是在端午節(jié)假期的前一天晚上,胡海泉同學騎著自行車趕到咖啡廳,除了潮范兒裝扮,他說起話來,儼然就是個成熟商人。胡海泉玩創(chuàng)投已有五年時間,一開始是憑著興趣投傳統領域,比如光電、新能源、股票等等,后來開始對新技術感興趣,目前已經投了手游、社交等多個手機應用項目。
為了彌補自己在專業(yè)上的短板,在唱歌之余,會跟創(chuàng)新工場、青年天使會這些機構走得很近,甚至會去觀摩李開復老師看項目,經常關注的媒體是gamelook、chinajoy等,通過各種渠道獲取最新的科技資訊。當然,光靠一己之力還不行,他正在組建自己的創(chuàng)投團隊。
海泉說,他選項目的標準有兩個:一是自己喜歡,二是能改善目前音樂產業(yè)的囧境。
音樂產業(yè)面臨哪些囧境?
音樂產業(yè),從2004年被互聯網整體破壞,自此,很少有人再為下載、收聽音樂付錢,最大的運營商、也是最大的在線音樂服務商中國移動去年坐擁超300億音樂收入,而其他音樂服務提供商、音樂人只能癟著錢包,眼巴巴地看著。音樂產業(yè)整體被破壞,歌手變成體力勞動:商演、演唱會、代言、做評委,不動就沒錢。
對于“2013年6月5日起音樂網站試行收費”這檔子事兒,胡海泉同學表示很淡定,每年喊“狼來了”,但是音樂下載“大餐”繼續(xù)免費。
中國移動,每年產生數千萬的詞曲版權費分發(fā)不出去,他們不知道給誰,這筆錢成了他們的苦惱。作為行業(yè)的思考者,胡海泉五年前向中國移動提交了一個提案,“建議中國移動推出一個數字音樂詞曲管理平臺,實施透明的管理,所有的詞曲作者和授權建立快捷合理的方式,結算透明化,誰在任何時間、地點都可以查自己作品下載次數。”
結果當然是沒有回音,五年后,胡海泉的想法有了改變,對于環(huán)球、索尼和華納三大唱片公司與幾家國內主流互聯網音樂公司簽訂的協議,主導音樂下載收費的事情,海泉的觀點是:“三大唱片公司根本沒有資格代表整個音樂行業(yè)去洽談,他們就像恐龍一樣,坐擁著過去的版權,在消費過去,他們的行為不是在激發(fā)音樂市場的未來,不是整個中國未來音樂產業(yè)著想,從一開始,我就不覺得他們會成功,音樂產業(yè)的自救,只有靠自下而上的意識的變革。”
五年前,胡海泉寄希望于大機構、大協會,所以給中移動寫提案,希望改變音樂產業(yè)的現狀;兩年前,他開始關注新技術對音樂產業(yè)帶來巨大的影響;而現在,他準備以創(chuàng)投行為,扶持新技術項目,希望能通過科技找到音樂產業(yè)的新生機。
他會投哪些項目?
1、手游
內測兩年,剛剛上線的手游“龍之召喚”,羽泉就有參與制作、投資,目前在IOS免費排行榜上名列第五位(6月12日數據),羽泉的形象被植入到游戲中,玩家需要很高的水平和點數才能打倒他們。根據官方資料,龍之召喚今年的收入預期是5億人民幣。為什么選擇投手游,手游目前是一篇紅海,下半年就可能會淘汰一批,龍之召喚現在火,但是好變現嗎?商業(yè)模式夠成熟嗎?看看胡海泉是怎么想的。
“對于創(chuàng)投理念,以前我投傳統行業(yè),玩股票,對于勝負、變現也許有預期,但是到現在,我的判斷標準是:是不是基于自己價值觀,這件事兒是不是真的有意義。”投手游項目,海泉有自己的理解,現在點開互聯網音樂,海量的選擇,用戶根本不能保證收聽時間,粘性非常差,他在兩年前開始接觸游戲團隊。“其實手游是一個音樂版權和音樂消費很好的平臺,游戲通常是深度的互動,粘性非常高的,這樣的情況,我們推送音樂其實最有效。在游戲里深度去植入音樂,和用戶一直在一起,互動和欣賞。”
雖然這種愿景很好,但是游戲音樂人們目前的狀態(tài)還比較苦逼,比如黑馬營學員盧小旭,做的都是我叫MT、捕魚達人、誅仙、歡樂斗地主等知名游戲的音樂創(chuàng)作,但是通常都是人家賺千萬,他賺好幾百。也沒有因此產生傳唱度特別高的歌曲。但是海泉希望他自己能夠成功,為行業(yè)樹立標桿。
2、APP專輯
除了手游,海泉還在關注正走紅的“APP專輯”模式。獨特的歌曲、獨家的MV、專屬照片、以及私密的演唱會資訊都囊括在一個小小的APP里面,以此來獲得粉絲的青睞,林俊杰、孫燕姿、張靚穎都有過嘗試。不過海泉認為,這種模式比較適合哈韓、選秀明星,“他們的消費者是粘性超強的瘋狂的粉絲,不是真正的音樂消費者,而是偶像消費。小眾音樂人,純音樂人就比較尷尬,他們尋找受眾群體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受眾群體往往是冷漠型的,主要就是聽聽音樂,在這種情況下,要不要花30塊錢,買一個看上去豐富APP呢?”
精于營銷的海泉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做一個APP專輯,如果成本在90萬人民幣,我要賣多少個APP才能收回成本呢?不過他依然在尋找好的“music to APP”產品,盡管他認為這只是一種過渡模式。
3、票務公司
海泉正在跟他的合作伙伴商量做一款票務應用,即能夠通過移動互聯網的應用,解決過去演唱會信息推送,票務、檢票三位一體的服務。過去演唱會的票務成本,是在中間的流程,另外還有時間成本。而演唱會的消費其實是沖動消費,海泉說:“在線的時候,是人最沖動的時候,如果我們推送一個信息,他只需要點兩次,就完成了購買了,這樣既帶來了方便,甚至還能健全我們的消費者數據庫,讓我們清楚的知道誰來聽了我們的演唱會”
新技術讓歌手知道誰下載了你的APP專輯,誰買了你的演唱會門票,胡海泉說:“以前的作品,通過傳統媒體進行廣泛傳播,一對多的點都是盲點,而現在通過新技術,就能做到一對多的點全是清晰的。如果在線支付變得越來越快捷,對于小型經紀公司,獨立音樂人很可能就變成好的營收方式,找到你的5000個消費者,針對性的做專輯發(fā)行,售賣演唱會門票,發(fā)售t恤甚至可以做全方位的開發(fā),不需要經過中間環(huán)節(jié)的盤剝。”
胡海泉正在和合作伙伴籌備“音樂創(chuàng)投基金會”,未來將依靠更專業(yè)的團隊、數據庫來對項目進行判斷。他已經在考慮通過集體的行為來規(guī)避風險,而不僅是自己單打獨斗。“我希望我是音樂行業(yè)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成功了,就開辟了一個渠道和標準,可以讓更多人從我這里走出去,失敗了,對于我來說也沒什么,當做一次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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