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胡 蓉
今日話題:《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護管理條例》已于5月1日起施行?!稐l例》規(guī)定,提供電子公告、網絡游戲和其他即時通信服務的,具有用戶注冊信息和發(fā)布信息審核功能,并如實登記向其申請開設上述服務的用戶的有效身份證明。
根據《條例》的解釋,“電子公告服務”,就是指在互聯(lián)網上以論壇、聊天室、留言板、博客等交互形式為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發(fā)布條件的行為。網絡實名制是否妨礙人們的表達自由?眼下推行網絡實名是不是為時過早?讀者對此展開了激烈討論。
凈化網絡環(huán)境實有必要
管桂姣(福田讀者):我是一名韓劇迷,宋慧喬、蔡琳、崔真實等都是我很喜歡的偶像明星。但是,去年崔真實的自殺身亡讓我既傷心又氣憤。韓劇中自強不息的女主角生活中卻“軟弱”到要以自殺來了斷生命,遺下兩個幼女。她的死主要與韓國網絡上一些關于她長期向同行放高利貸的惡毒謠言有關。但因技術難度,造謠者至今依然逍遙法外。難道這樣的網絡環(huán)境不應該凈化嗎?為此韓國加快了推行網絡實名制的步伐,收效也開始顯現。網絡實名制雖不能徹底解決網絡謠言、誹謗等此類惡習,但卻是朝著有序、文明的方向邁出的實際步伐,是一種負責任的努力和嘗試。
章邦洪(龍崗讀者):韓國的網絡實名制實行的是有變通的實名制,它們允許網民在通過身份驗證后,用代號替代自己的真實姓名在網上發(fā)布信息。這樣既保護了用戶的隱私,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用戶對自己的言行負責。網絡實名制有許多益處:比如購物網站和企業(yè)網站引入實名制,可以幫助企業(yè)建立顧客數據庫,開展有針對性的營銷活動;實名制對保護青少年也有一定積極意義。如最大的搜索服務網站NAVER在人們輸入一些成人詞匯時,需要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進行成人認證,這樣就可以避免青少年從搜索引擎中獲得“少兒不宜”的電影和小說。
靳衛(wèi)星(寶安讀者):杭州的措施引來批評“一邊倒”,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就明確表示:“《規(guī)定》明顯違反現行法律”,并稱“憲法的本意是:人民有言論的自由而不是‘表明身份言論的自由’”。對此,我不敢茍同。實行了網絡實名制之后就沒有了言論自由了嗎?言論自由聽起來很誘人,但實際上并不存在。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存在絕對的、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言論自由。網絡實名制實際上只是倡導文明上網的輔助技術手段,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它的出現就會終結言論自由。
規(guī)范個別人行為要靠高科技手段
童意(華僑城讀者):互聯(lián)網從誕生到在中國的普及不過二十幾年的時間,它給了普通百姓表達心聲的機會,這種無拘束的言路很大原因就是網絡的匿名化。目前我認為還不適合實行網絡實名制,因為目前網絡經營者尚無法有效保護公民信息的安全,一旦全面推行網絡實名制,個人信息泄露之后難以界定法律責任。此外,與網絡實名制相配套的法律法規(guī)不健全。筆者認為,規(guī)范個別人的網上不正當行為,要“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用高科技手段加強網上管理監(jiān)督,而不是選擇限制大多數人的網上行為。
李英鋒(河北讀者):近段時間,以網絡為主戰(zhàn)場的“山寨紀委”正在發(fā)揮日益重要的作用?!爸磷鹁珠L”周久耕事件、浙江溫州和江西新余的公款旅游事件、溫州官員買低價房事件等很多違法違紀事件都是由知情網友發(fā)帖曝光最終引起有關部門的關注,有關官員也得到了應有處理。網絡匿名制可以對知情網友進行有效保護,網友也就敢于實話實說;而網絡實名制則讓網友爆料與現實生活中的署名舉報無異,可能使網友處于不利境地。沒有了網友爆料,“山寨紀委”就會功能大減,威力也將大打折扣。
楊紅兵(江蘇讀者):在輿論監(jiān)督機制還不健全、檢舉人權益還不能得到有效保護的前提下,網絡成為公眾表達的重要渠道。推行網絡實名制本身并不難,難的是如何確保公民繼續(xù)擁有自由論政的權利。網絡實名制制度本身并沒有問題,但一旦網絡實名制被一些權力部門掌控就成了大問題。杭州率先破網絡實名制之堅冰,同時也面臨著一場“大考”,如何保證檢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如何在技術上避免被權力部門利用,都需要事先考慮周到。
用戶個人信息需要配套法律保護
趙淑娟(河南讀者)一旦推行網絡實名制,以后要在網上注冊時就要注冊真實信息,并使用真實的個人資料。那么,用戶個人信息應提交給誰?誰來確認核實用戶信息以及確認信息與用戶身份相符?誰來管理保護用戶的信息?如何證明用戶的信息處于被保護狀態(tài)并且是安全的?沒有法律界定,制度難以奏效。因此,在個人信息保護法出臺之前先實行網絡實名制,顯得有些倉促。
程紹德(遼寧讀者):提到網絡實名制,很多人會想起韓國最有名的博客型社區(qū)網站賽我網。據悉,在韓國從總統(tǒng)的女兒到影視明星,都在賽我網擁有自己的個人空間。賽我網與我國國內社區(qū)網站最大的不同是,99%的用戶以真實身份注冊。而實名制在韓國的成功推行,靠的就是健全的網絡管理機制。在韓國,網絡數據庫是由政府統(tǒng)一保存,用戶注冊時必須進行身份證號碼和銀行賬戶的驗證,并且充分考慮了真實交友的需要和對用戶隱私的保護。
從建鋒(南京讀者):網絡實名制雖好,但是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韓國從2002年開始推動實施網絡實名制;2005年10月發(fā)布和修改了《促進信息化基本法》、《信息通信基本保護法》等法規(guī),為網絡實名制制定法律依據,導入監(jiān)督、約束和處罰機制;2007年7月實施《促進使用信息通信網絡及信息保護關聯(lián)法》。正是有了一系列法律,才使韓國成為全球貫徹實名制最徹底的國家之一,同時使其成為網絡安全程度最高的國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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